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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彩礼起价10万 相当于几年收入

       不论你有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年龄,但你肯定听说过“彩礼”这个概念。作为一项婚姻礼仪,“彩礼”起源于西周时期的“六礼”,新中国成立之后,收受彩礼曾被认为是买卖婚姻的表现之一,法律明文废止。但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彩礼重新在农村兴起,并且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28岁的罗睿好事将近,他将在两个月后迎娶新娘。时间倒回三年前,那时的他心里满是阴郁,因为彩礼问题,他跟相处了3个多月的女友分手。罗睿始终觉得,女方收彩礼就像是在卖女儿,哪怕这笔钱最终的去向是小两口的新家庭,“既给不起,也不想给。”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大学毕业后的三年多时间里,罗睿见了十几个相亲对象—家在农村的罗睿,相亲对象也大都来自农村—其中大部分提出了彩礼要求。

       “我们家拿不出这么多钱,而且12万彩礼也太多了。”罗睿原本的计划是贷款买房,婚后用礼金买车。最后双方不欢而散,罗睿跟那个女孩分了手“一个农民家庭,十几万的彩礼钱可能是好几年的收入,你说沉重不沉重?”罗睿说。
罗睿还透露了这样一组数字:他大学时所在班级的22个男生中,18人已婚,11位男生的结婚对象来自农村,10位给了彩礼,“最少的8万,最多的20万。”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付诚认为,以社会学的观点来看,彩礼逐年增加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是“男多女少”的社会结构,使得适龄男性不易找到结婚对象,而适龄女性则有着更多的选择;第二是很多地区的乡土社会逐渐转变为工业社会,人口流动量大,解除婚约的情况越来越多,女性普遍要求男方提供信用担保,也就是说把彩礼当成了“婚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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