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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最荒唐事:太监和妓女闹离婚

  民国初年,北京地方审判厅审理了一起离奇的离婚案,主角一个是太监张静轩,一个是妓女程月贞。此案大约是民国成立新法实施后法院公开审理的最早离婚案之一,又因为太监结婚本身就是件奇事,更何况他娶的还是个曾经红极一时的妓女,因此轰动一时。

  太监结婚在古时早已有之,但人家管结婚不叫结婚,而叫“对食”或者“结菜户”。“对食”的两个人具有临时性、不确定性;“结菜户”则更接近于现实中的夫妻关系,它要求两个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对感情的诉求也比较高,它的相对稳定性、持久性就体现在那个“户”字上。

  清朝末年,有钱又有权的太监张静轩自然不能免俗,他也得结婚。张静轩对“对食”嗤之以鼻,而选择了更高级的形式——“结菜户”。那时候,太监“结菜户”的对象已经不限于宫女,权势较大的太监可能会强迫良家妇女为妻,但更多的则是把目光投向了妓院。于是,张静轩也买来了一个妓女,过起了小日子。好日子没过几天,张静轩就喜新厌旧,打发那个妓女回了老家,又娶了妓女程月贞。

  程月贞本是江苏红极一时的名妓,后来“跳槽”到了北京。张静轩娶程月贞的时候,她已经不复当年的风光。本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好归宿,但进了张家的门后程月贞才知道,张静轩已经结过婚了,她连名义上的正妻也算不上。

  张静轩很要面子,不管什么时候都容不得程月贞反抗,而程月贞偏偏反叛倾向很重,经常跟张静轩对着干,弄得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僵。

  到了民国时期,追求男女平等,可张静轩却不认这个理,在家里还是我行我素。唯一不同的是,大清皇帝退位后,宫里的太监都跟着失了业。张静轩因为不是个普通太监,手里颇有些积蓄,很快就转了行,成了一名商人。他先在东安市场开了一家集贤球馆,后来又买了几处房产,当起了出租公,小日子照样过得红红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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