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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拆迁补偿款有多少?皇帝征地百姓当钉子户

拆迁一直老百姓们热议的永恒话题之一,这与我们的利益有着最直接的关系。一桩很普通的事件如果和拆迁扯上关系,那么它有很大的几率变成社会热点话题。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这却是商品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发展迅速的表现。中国历史上的宋代,恰好也处于这么一个阶段,当然拆迁的那些事也是少不了的。

在宋代,追求整齐划一城市规划的坊市制已经随着唐朝的灭亡而土崩瓦解,百姓获得了自由建筑房屋与商铺的机会(在坊市制时代,哪里可以建房,哪里可以开铺,都由政府严格规划好),如此一来,城市难免显得杂乱无章。同时,城市商业的兴起,又促使商民们竞相开设商铺、侵占街道,各种“违章建筑”层出不穷,在当时,这叫做“侵街”。由于侵街严重,汴京甚至出现“甲第星罗,比屋鳞次,坊无广巷,市不通骑”的仄逼局面。

因此,从宋代史书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拆迁”的记载。如开宝九年(976年),宋太祖“宴从臣于会节园,还经通利坊,以道狭,撤侵街民舍益之”。宋太祖赴宴归来路上,发现汴京通利坊的街道非常狭窄,便下令拆迁部分违章建筑,扩展了道路。又如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十二月,宋真宗曾令开封府“毁撤京城民舍之侵街者”,即将侵占街道的违章建筑拆掉,不过因为当时“方属严冬,宜俟春月”,又下诏暂停了拆迁。

需要说明的是,以前的拆迁,通常都是政府行为,至于民间的房地产交易,是不能使用强制拆迁的手段的,只能买卖双方坐下来谈价钱,谈不妥拉倒,谈妥了就签合约。当然,一些权势人家倚势欺人、强拆民宅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但这不是社会常态。而政府拆迁的目的,通常也是出于公共用途,比如为了拓宽街道、修筑城墙。

那么宋朝有没有拆迁补偿呢?有的。中国自古承认私有物权,拆迁作为对私有物业的征用,当然必须作出合适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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