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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密:古代如何解决光棍问题?(3)

  在早期,一些少数民族甚至还有"妻后母"风俗,即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便遇到过这种令她尴尬的事情。她和亲边塞,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死后,入乡随俗嫁给了前夫的儿子。这种家庭内部的再婚和再嫁,初衷是最大可能地利用育龄女人的生殖能力,来增加家族人丁问题,却也有助于解决光棍问题。

  限制富人娶妾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男女性别比例是一定的,在自然状态下基本上不会有剩男或剩女。但了解中国古代史的人都知道,过去不像现在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在漫长时间内,实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如今天的大款般的有钱男人(有权男人就更甭说了),家里可以有三妻四妾,大红灯笼高高挂。这样便人为造成了男多女人现象,好多适婚男人找不到适龄女人,适婚女人去当小老婆了啊。国家统治者看到了男人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多方面严重问题,所以,不少朝代都加以限制,并不是说你有钱就能任意讨小的。

  如在汉代,蔡邕所着的《独断》称,"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贡献,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妇",和现在一样是一夫一妻制。元代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庶人(老百姓)不得娶妾。

不少朝代都对富豪娶妻人数加以限制来解决光棍问题

  即使符合纳妾条件的,也不是什么时想纳就什么时纳的。如明朝,朱元璋规定,亲王一级的"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减了一多半,"额妾四人,一生中一般就是纳妾一次,除非无后才可再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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