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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守宫砂及其处女贞节

  “贞节”,又叫“贞操”,在传统的观念里说的是女子不失身、不改嫁的传统道德。这种对处女贞洁与寡妇贞节的重视,在中国可谓历史悠久,具体形成于哪一年,大概是在私有制确立、一夫一妻制形成以后。当时的贞节观念是针对男女双方而言的,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的持续期间内所要恪守的道德规范,既不允许男子另觅他欢,也要杜绝女子红杏出墙,否则就会被视为“禽兽之行”,受到道德的谴责或法律的制裁,这种贞操可称为“夫妻之贞”,这应该是最早的“男女平等”。

  随着中国进入封建社会,男尊女卑观念的形成,逐渐地,贞节成为对女性忠贞的专门要求。《史记·田单列传》说:“贞女不更二夫。”《列女传·宋鲍女宗传》:“妇人一醮不改,夫死不嫁……以专一为贞,以善从为顺。”道出了“贞”意,就是女子要对男子忠贞。相反,很少提及男子也要对妻子忠贞的男女平等观念。这种观念的影响,使得当时很多人认为贞洁比出身门第更重要。到了秦汉时代,这种观念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许是秦始皇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三千佳丽于一身,不能一一宠幸,又担心他们红杏出墙,因而到处宣扬贞节,到处巡视刻石作记。秦山刻石记:“男女礼顺,慎尊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碣石门刻石载:“男乐其畴,女修其业。”汉代更倡贞节,对贞妇诏赐玉帛,旌表贞节。

  唐代的社会风气特别开放,这和国力强盛、国家富庶、中外交流增多有很大的关系。人们对贞节观念淡薄,因而,唐朝女子红杏出墙的事情就特别多。《新唐书·公主传》记载,太宗女儿合浦公主下嫁给房玄龄子遗爱。一次,夫妻俩畋猎时遇到辩机和尚,公主“见而悦之,具帐其庐,与之乱。更以二女子从遗爱,私饷亿计”。又智勗和惠弘两位和尚以及李晃道士“皆私侍立”。中宗女安乐公主下嫁武崇训,崇训死后,“主素与武延秀乱,即嫁之。”肃宗女郜国公主下嫁裴徽,又嫁萧升,萧升死后,公主与彭州司马李万乱,蜀州别驾萧鼎澧阳令李恽、太子詹事李昇,皆私侍公家。”如果说公主淫乱未见严惩,是因为挟其势位,而有些官僚夫妻双方都自找情人、婚外私通,就更能直接说明唐代名节之轻了。

  但是,到了宋元时期,文人士大夫的提倡使得对女子贞节的重视蔚然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当时的程颐、程颢和朱熹都是提倡贞节最积极、影响最大的代表,在“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指导下,他们极力提倡女子守节,孀妇不能再嫁,对男子也提出了“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于是,宋元之时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成为统治者提倡贞节的广告语,在民间广为流传。

  明清时代,人们对贞节观念十分重视。顺治十三年清世祖亲自编纂了《内则衍义》一书,在《守贞章》中提出“守身为女子第一义”,在《殉节章》中提出“妇为夫死,古之大经”,这两句话此后成为清朝妇女的信条。当时的《女范捷录·贞烈篇》云:“忠臣不事二国,烈女不更二夫,故一与之醮,终身不移。男可重婚,女无再造。”康熙时的《女学》《教女遗规》、乾隆时的《女学言行录》都极力宣扬寡妇守节和新妇的贞洁。

  几千年来,贞节观残害了妇女的身心。而今保存的贞节牌坊、贞节堂等封建遗迹,都似乎是在无声地诉说着贞节烈妇的苦涩与痛楚。

  贞节牌坊,晚清到民国最后的“呜咽”

  在中国大地上,有那么几处贞节牌坊,不仅仅作为建筑遗存成为一方历史景观,更为重要的是,记录着一段段女子守节的血泪史。

  贞节牌坊作为代表女性忠贞的一种建筑形式,最早还只是作为里、坊的“门”而存在的。随着中国封建等级观念的形成,牌坊逐渐演变成褒扬功名的建筑样式。到了汉朝,传统观念对女子贞操的重视,也使牌坊逐渐地成为与妇女的贞节关联起来,并对其进行旌表的一种建筑形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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