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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十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死了多少人?

    扬州十日又称扬州屠城,弘光元年(1645年),清兵在多铎的率领下,分兵亳州、徐州两路,向南推进,势如破竹,迅速占领了满洲、青海藏区、穆斯林地区,并乘势下宁夏,甘肃,丽江,直至扬州。四月十九日,明将许定国引多铎师至扬州,扬州被清水陆各军重围。守将史可法统率军民,坚守孤城,同时,向弘光皇帝求援,弘光不应,扬州告急,四月二十一日,明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岐凤拔营出降,形势更为危急。史可法等坚守至四月二十五日,终因弹尽粮绝,被清兵攻破。史可法自刎不果而被俘。在多铎百般的诱降时,史可法斩钉截铁地说道:“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我头可断,而态不可屈”,结果惨遭杀害。史可法的部下在这种情形下,仍率余部继续鏖战,直至流尽最后一滴血。清军占领扬州后,纵兵屠掠,十日封刀,仅被收殓的尸体就超80万具,史称“扬州十日”。

   《扬州十日记》就是这段历史的忠实记录者,是屠杀异族人口的罪恶见证,它永远地将野蛮和罪恶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且看经过屠杀的这片土地上的血淋淋的场景:“……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至一宅,乃廷尉永言姚公居也,从其后门直入,屋宇深邃,处处皆有积尸……”整个文本采取杂记形式,笔者自身亦被记录于笔端,和历史事件整个地融为一体,在文体上有些近似于笔记小说。在当时看来,则有似是“新闻”。所有这些,似乎与严肃的史学着述不太相同,很难列入史地奇书之中。事实上,这种形式的灵活性并没有影响到所记事实的客观性,相反,这样惨无人道的杀戮,由于是笔者的亲闻目睹,更增加了它的真实性、可靠性,亦即历史性。全文就像是一部目击记。正因为此,《扬州十日记》才成为史地着述中的一“奇”。

扬州十日

  史可法的“深更泪”并没有能保住扬州。满人对于以后发生的事情的记载显然是很坦率的:

  十八日(1645年5月13日),大军薄扬州城下。招喻其守扬阁部史可法、翰林学士卫允文及四总兵官、二道员等,不从。二十五日(1645年5月20日)令拜尹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扬州城。

   就时间而言,从5月13日开始的、到5月20日以攻破扬州城而告终的这场攻城战,无疑是短暂的。一般说来,在战斗中大炮是非常重要的,尽管并不绝对具有决定性。这种武器和中原地区的炮手们曾使清军初期战斗取得很大成功,因此清军就了解了这种葡萄牙重炮的重要性。的确,当多铎的先头部队驻扎在扬州北的斑竹园时,实际上是在等待后面的炮队。

  史可法本人也非常知道这种现代化大炮的重要性。正是他在1643年建议,南京军械库的陈旧、笨拙的“神器”应该换成更为轻便的“三眼枪”(即三筒枪)。因而,在南京政权建立的头几个月里,史可法尽了极大的努力改装他的炮队。徐光启的学生陈于阶替他制造这种新的葡萄牙重炮。陈曾经在一个改变了他宗教信仰的天主教堂的铸坊学过这种技术。这样,在1645年5月20日开始的攻城战斗中,史可法由于沿石墙架在木制平台上的外国重炮而掌握了最初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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