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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菲律宾的对日战争索赔为何比中国成功?(4)

菲律宾两次派调查团赴日调查,坚持认为日本有赔偿能力,迫使美国妥协

针对美国方面所谓的日本无力支付赔偿的说法,早在1949年,菲外交部长罗慕洛就公开怀疑日本的经济危机多半是日本人“精心策划的阴谋”;1951年,菲律宾政府又两次向日本派遣了工业调查团。调查团的报告与美国的说法截然相反。第一次工业调查团年初出发,对日本的工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为期5周的调查,其结论是:日本的经济正在迅速复兴,“以日本目前显示的进展速度,五年后,日本将成为一个在本地区发挥巨大影响的主要国家……除非菲律宾加快发展速度,否则两国在经济上的差距将日益增大,多年后,我们长期忽视的不发达的自然资源将再次成为吸引强邻关注的真空。”4月,第二次工业调查团也带回了相同的报告。有基于此,菲律宾方面并不认同杜勒斯所谓的日本无力支付赔偿的说法,相反,菲律宾朝野上下对获得日本的赔偿充满了期望,如纽约州长托马斯·杜威1951年在马尼拉所观察到的那样:“普通菲律宾人把战争赔偿想象为由战败国向战胜国支付一大笔现金而后分配给人民。他们期望政府从日本政府那里获得一大笔钱,在菲律宾公民中平均分配。”

有这些调查作为依据,菲政府在1951年7月13日再度向美国政府重申:菲方将不接受“过早判断日本无力赔付的任何声明”;并最终迫使美国作出妥协,双方就对日和和约中的安全和赔偿问题达成三点共识:1、菲律宾和美国承认一个强大的日本在反抗世界共产主义,特别是远东的共产主义的基本防卫中的必要性;2、来自任何方面对菲律宾的任何侵略将被视为对美国的威肋;3、承认菲律宾对日本的赔偿请求。美国最终放弃了无赔偿原则,重新修改为:日本承认赔偿支付的义务,赔偿请求权限定在曾遭受日本占领的盟国,赔偿额与期限的决定由日本与请求国个别交涉,支付方式为劳务赔偿。换言之,美国一方面拒绝了菲律宾要求现金赔偿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说服日本同意以劳务形式补偿菲律宾。基于这一新原则,1951年9月,旧金山对日和会开启后,日本就开始准备与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缅甸等国展开赔偿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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